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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工专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5-03-31    作者:         点击: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枣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

成员:硕士生导师代表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材料与化工专业的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复试工作,包括考生的资格审查、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确定复试结果等工作。

(二)成立材料与化工专业复试小组

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专家(研究生导师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和一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确定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三)学院复试实施细则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参与复试的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工作原则与工作要求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考生成绩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

2.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进行复试,调剂生源按差额比例不低于300%进行复试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学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考生要按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格审核材料,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提交相关材料,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情况说明,经调查属实后,可延期提交。考生需提交《枣庄学院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1,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现场复试资格审核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应出具自考成绩单打印件。

2)往届本科毕业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毕业时间较早等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同等学力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应提供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并提交复印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除携带应()届毕业生所需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5)在境外获得学历的考生除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研究计划、所获奖励、发表论文等补充材料,可以审核现场提交。

2.加分资格

学院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复试形式和内容

一志愿考生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调剂考生原则上采用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的现场复试方式,因不可抗力无法到场的,需提交书面申请并经学院批准后,采用双机位监控的远程复试方式,具体见调剂方案。

1.笔试

笔试考试科目见下表,考试时间为1小时,满分100分,成绩按30%计入复试总成绩。

专业领域

考试科目

参考书

化学工程

化学反应工程

《化学反应工程》(第3版),郭锴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9年版。

材料工程

材料分析方法

《材料分析方法》(第4版)周玉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年版。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英语听说和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1)英语听说满分100分,成绩按20%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综合素质考查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满分100分,成绩按50%计入复试总成绩。

3.同等学力加试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除参加笔试测试和综合面试外,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方式采取现场笔试,考试科目如下表:

专业

领域

加试科目

参考书

化学

工程

1.基础化学

2.化工工艺学

1.《基础化学教程》(第三版),许泳吉主编,科学出版社,2021年版。

2.《化工工艺学》,刘晓林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7年版。

材料

工程

1.先进材料制备技术

2.材料性能学

1.《材料合成与制备技术》(第2版),朱继平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24年版。

2.《材料性能学》,王从曾主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21年版。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结合考生提供的《枣庄学院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考查表》(附件2等材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考核。学院党委书记是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院所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四、调剂

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和具体复试方式将通过枣庄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发布。调剂我校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达到A类考生(一区)单科和总分分数线

3.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接收调剂考生的一志愿报考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和我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笔试成绩×30%+专业综合素质考查成绩×50%+英语语听说成绩×20%×4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按总成绩排名录取。

2)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剩余计划遵照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3)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复试笔试科目成绩、复试英语成绩确定最终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院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复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提出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放弃的录取资格名额,由学校从参加同一批次复试的候补录取考生按递补先后顺序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

2.在复试中发现作弊、替考等违规违纪行为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4.折合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六、相关工作要求

(一)责任追究

学院认真落实研究生招生考试管理规定,严肃研究生复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对责任不落实和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监督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复试录取全过程管理。在复试过程中,学校派出督查工作组对学院复试组织情况、复试各个环节进行督导检查。校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处负责对相关举报的受理工作。举报受理电话及邮箱:

纪检监察部门:0632-3786798zzxyjjs@126.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632-3659619zzxyyjsc@163.com

(三)信息公开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四)复议

学校将接受考生的投诉、申诉,对考生反映复试过程中的问题,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将认真调查处理,经调查属实的,将责成有关单位和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七、本方案由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负责解释。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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