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枣院政字〔2017〕165号)等文件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24级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的通知》(教务处(2025)6号)要求,为做好我院2024级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组长:谭胜兵、刘春丽
副组长:史德政、马杰
秘书:王东升
成员:闫春燕、肖瑞瑞、任衍彪、董凯、姚耿、2024级各本专科班主任和辅导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2.负责转出和转入学生的指导工作;
3.负责转入和转出学生的审核;
4.负责转入学生的择优选择和考核;
5.负责转专业相关的其它事宜。
二、各专业拟接收学生的限额数及要求
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拟接收学生限额数 |
接收学生要求 |
化学 |
本科(师范) |
8 |
高考选考物理和化学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本科 |
20 |
|
材料科学工程 |
本科 |
20 |
|
应用化工技术 |
专科 |
5 |
|
化工安全技术 |
专科 |
5 |
根据学校要求,春季高考、专升本学生不允许转专业,因此本学院不接收春季高考和专升本学生转专业。
三、转专业工作安排
1.2025年2月14日前,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按照学校要求将确定的转专业方案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将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备案。
2.2025年2月21日前,2024级各班班主任(专升本专业除外)通知本班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各班班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做好转专业指导工作。班主任将申请转专业学生名单汇总,经专业负责人和辅导员审核后,交给秘书,在学院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2025年3月3日前,各专业负责人对转入学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学生报副组长审核,最后报组长确定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如申请转入专业学生人数超过该专业可接收学生限额数,对资格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初步确定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各专业负责人对拟同意转专业学生进行审核,将审核通过学生报副组长审核,最后报组长确定拟同意接收转专业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转专业考核工作。
2.各班主任和专业负责人应教育学生加强专业了解和职业规划,引导学生理性对待转专业。学生应充分了解所申请专业的相关情况,根据自己的志趣和能力慎重选择,不可盲目跟从,以免转专业后造成学习不适应,影响学业。对于转出人数较多的班级,班主任和辅导员应及时协同工作,做好转出学生的指导工作。
3.转入学生按照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学业,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资格均按转入专业的要求进行审核。在原专业修读课程学分的认定,按照学校相关学分认定管理办法执行。学生转专业后,自转入学期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化学化工与材料科学学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