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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生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6    作者:         点击:

为保障毕业生顺利毕业,现专项针对应届毕业生开展学分认定工作,本次学分认定时间放宽至学年最后一年,即2019年9月1日至今,请各学院抓紧时间组织申报。(仅本次应届毕业生专项放宽时限,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参见之前的预备通知)

注意事项:

1.本次申报仅针对应届毕业生,请勿超范围申报,其他年级学生申报将在下一批次;

2.请让学生确认自己学分差额,勿超额申报,超额申报的学分学生需缴纳相应学费;

3.请注意申报材料时限,仅可申报2019年9月1日以后所参与的活动或所获奖项,勿超时限申报。

4.相关文件见群共享2019年11月21日155号文,申请表格式见2019年11月21日下达的2019年创新创业学分申请通知。

5.比赛级别认定参照群内2019年11月21日竞赛奖励办法执行,互联网+和挑战杯分别对应AB类竞赛,国家级、国际级对应C类,省部级对应D类;校级竞赛主要为ABC类竞赛的校级初赛为准。超范围申报将为学分认定增加额外工作量,并因此影响到各学院年终考核,请予以重视。

6.各学院需认真填写获奖情况说明,清晰明确地说明所获奖项内容,信息不全造成无法具体认定的,责任及后果自负。

7.申报时间截止至3月18日下午4点前,材料汇总交至国际交流中心一楼西侧吧台,未及时申报的学院将计入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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